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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岁女生惨遭蹂躏难讨公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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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周贤应被刑拘后不久,9月11日,周的女儿文某找到汪家提出和汪英结拜姐妹,还拿出200元钱,说要给汪英买水果。隔天,镇里便传出风声∶此事已经私了。汪父气不过,愤然将钱交到派出所,并拿到了一张收条。

说客仍然没有止步,一拨一拨涌向汪家提出私了。与此同时,街头巷尾谣言四起,说汪英本来就不规矩,有人还告诉汪父,死了告状这条心,哪怕脚板跑起水泡,也告不倒周贤应,她的后台硬得很。

●可怜女生背负恶名

汪英背负着巨大的思想压力,几乎麻木了。尽管麻烦不断,但她还是坚持到校上课,在最近的一次语文考试中,她只得了44分。

汪英觉得冤,周老板称给了她每客20元的嫖宿费用,但她非但没见过一分钱,反而连当初准备交学费的300元也被周贤应拿去,北京叔叔寄来的钢笔也被搜走,至今未曾返还。“以后我在街上巾到欺负我的那些坏男人,能不能上去抓他们?”汪英天真地问。

前日下午,汪英来到负责处理此案的北碚公安分局治安科。“太小了,看起来只有10岁左右。”见到身高仅1.5米,体重70斤的汪英,治安科的民警们也叹息不已∶“老板太可恶了,怎么这样对待年仅14岁的女中学生呀?”治安科负责人说,汪英反映的材料基本属实,但在部分细节上有出入。治安科负责人同时称,据初步了解,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制性的,且汪英已满14周岁,因此周老板和其他嫖客构不成涉嫌强奸罪。

汪英母亲说∶“我就不信讨不到一个公道,哪怕卖房子,告到北京,我也要坚持告到底。”

编者按∶

少女的遭遇令人同情,嫖客的行为令人发指。很难相信有些人人性已堕落到如此地步。面对一个含苞欲放的少女,这些叔叔辈、爷爷辈的人竟如此无耻。而正是这班人等在事发后提出“私了”,并制造谣言诋毁少女的声誉。看来他们不仅没有廉耻,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勇气。

而令人不解的是,负责此案的治安科负责人称∶“据初步了解,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制性的,而且汪英已满14周岁,因此周老板和其他嫖客构不成涉嫌强奸罪。”不知此话怎讲?只希望他们不是屈服某种势力而说此违心之言。

中国远不是一个法制国家,每天都发生着不平之事,不少人都习以为常。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这样的事情降落在自己头上?此时我们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,还需要别人的理解,舆论的响应。积点滴成汪洋!希望大家用自己的行动使中国的法制化道路顺畅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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